这是雷蒙自己做的,花了他将近一个礼拜。
看到雷蒙安静地在沙发上编毛线,而不是去酒吧鬼混的时候,他的父亲都惊呆了。
天知道,为什么一朵玫瑰花会有那么多花瓣,他还要做99朵。
雷蒙头一回觉得自己挺傻的,但他还是做了。
“这是一束永远不会枯萎的红色玫瑰,象征着我对你不变的爱。”
等到店里的顾客都走了之后,江霁明才开口:
“爱什么?我的脸吗?雷蒙,这种爱,你不觉得挺肤浅?”
不是的。
一开始,雷蒙确实是因为脸,才会注意到对方。那个时候,他承认自己只是将这人当成自己的下一个猎物而已。
下一个,用来在自己的父亲面前展现自己“毫无竞争性”的道具。
用完就可以抛弃的那种。
他的兄长比他出色得多,而他作为第二个儿子,名义上就是没有家族的继承权的。
可是,父亲仍然对自己很警惕,担心自己会因为争夺继承权而造成兄弟不和。
可笑,以为谁都想要和别人虚与委蛇吗?那么,就让他成为一个“不成器”的儿子吧。
虽然让父亲的名声受到了些许损伤,但至少兄弟和睦啊。连自己泡酒吧和女人的钱,都是他的好大哥赚的呢!
失去了继承权,父亲和兄长对雷蒙都抱着补偿的心思。
除此之外,雷蒙又拥有着俊美的外表和高超的交际技巧,所以他想要的,基本没有跑出过他的手心。
不管是物,还是人。
若是Adiya和其他人一样,在他的温柔攻势和蜜糖陷阱下,轻而易举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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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故作矜持,表面上冷脸不肯接受,但内心已经慢慢沦陷,他或许也会成为雷蒙的记不清脸的前任之一。
简单来说,雷蒙觉得自己挺贝戋的。
越是得不到,越想要得到。
正如心理学中的沉没成本效应,人在一件事中投入的精力和成本越多,就越无法放手。
尤其是在和Adiya相处的过程中,雷蒙发现自己几乎都是出于下风的。这在之前,是从未出现过的。
可这一切,都带给雷蒙强烈的刺激感,就像走在玻璃栈道上,俯视万丈深渊。
渐渐地,他也开始享受这种被Adiya死死压制的感觉,甚至对方的冷眼,都能令他感觉不妙。
然而,若是将对象换成别人,雷蒙只会认为那人是嫌命长,需要他送一程。
总之,雷蒙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陷入了爱情。
面对Adiya带着浓浓讽意的话,雷蒙脸上的表情丝毫未变,抬手抽出一支玫瑰,伸到对方的面前,语调温柔:
“或许一开始是这样。但是,我的宝贝,时间会证明一切。
拜托,至少请收下这一朵,不然,我想我还有很多时间。”
看着店门外慢慢聚集起来的人,江霁明不耐地撇撇嘴,随意地从雷蒙的手里抽走了那支红色针织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