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扬回氏在落扬城声名远播,这皆因回氏一族本是修仙者出身。虽而后世选择还俗,但家族传承的修仙本领从未丢弃。因此,只要落扬城中出现妖物踪迹,回氏一族必定不会袖手旁观。久而久之,回氏凭借护佑百姓免受妖物侵扰的功绩,赢得了落扬百姓的广泛赞誉与尊崇。
回氏现任族长正是回木辞的父亲——回泰。和众多修仙者一样,回泰在三十岁那年选择了还俗。
他自幼便有个执念,这源于家族祠堂里供奉的神像——那是回氏祖上一位飞升成仙的先祖,其神像被供奉在祠堂最高处。
回泰小时候生性顽皮,常因犯错被罚跪祠堂,一次次与神像对视中,一个念头在他心中愈发强烈:“我祖宗既能飞升,我为何不可?”
这念头一旦生根发芽,回泰便即刻付诸行动。恰逢十年一度的仙门选拔,他运气颇佳,竟成功入选,而且进的还是世人眼中的第一大仙门——青华派。
凭借祖上有人飞升的光环,初入仙门的回泰总带着几分优越感,自认天资聪慧,将来定能得证大道、飞升成仙。然而,这份优越感在他入仙门的第二年便彻底消散了。
他真切地意识到,修仙绝非易事。
修仙之人从筑基到结丹,再到后续的每一步进阶,都如同攀登山巅般困难重重。
同批入选的弟子中,天资聪颖者比比皆是,反观自己,在众人中不过是最普通的一个。这让他对祠堂里那位飞升的老祖宗,又多了一份发自内心的敬意。
回泰起初以为自己在仙门坚持不了多久,但每当想起小时候调皮犯错时,父母那失望的眼神,他便暗下决心:“高低得修出个名堂来。”
果然,他在青华派一待便是十八年。这十八年的时光,将当年那个调皮幼稚的孩童,彻底磨练成了有责任、有担当的成年人。
多年的除妖经历中,他见证了太多妖族侵扰人族的惨状,于是将自己的修炼目的从“飞升成仙”悄然转变为“斩妖除魔,守一方安宁”。
有时回泰也会在私下感叹,定是那位飞升老祖宗在冥冥中庇佑,否则自家怎会有如此深厚的仙缘?
且不说自己入了青华派,就连女儿回木辞也成功进入青华派修行。更值得一提的是,女儿嫁的竟是梧山派大公子——那位未来要继承梧山派掌门之位的传人。
这意味着,他的后辈儿孙,都将与仙道结下不解之缘。
落扬城繁华异常,若非此次前来有要事查办,李乘歌高低得把整座城逛个遍。
李乘歌与卢枫此时已换了一身行装,梧山道袍太过惹眼,他们此行并非为了捉妖,勉强能算查案,于是李乘歌便自作主张将自己与卢枫重新收拾了一番。
平日里他除了梧山派道袍外再无其他着装,来梧山派的这几年里,私服都没怎么添置过。如今难得有机会换上私服,所以刚到落扬城,他便拉着卢枫直奔衣坊买了几套衣裳。
李乘歌身着一袭青衫,又配了支翠绿玉簪将长发束在身后,活脱脱一副翩翩公子模样。不知在哪买了柄折扇,他一边摇着扇子一边打量着卢枫。
卢枫的长相在人群中极为普通,浓眉大眼的模样透着老实憨厚,但其身形高挑,此刻身着一身玄色长衫,更显得魁梧挺拔。
李乘歌开口道:“看惯了你穿道袍的样子,一时间还真有点不适应你穿私服。”
卢枫“嗯”了一声,便没了后话。
李乘歌对此并不惊讶,更不指望对方能主动同他闲聊,这早已是常态——卢枫平日里本就极少言语。
若是有的选,李乘歌绝对不愿与这般无趣之人共事,奈何二公子每次分配任务时,总会把陆长明与自己分到一组,而他则必然要和卢枫搭档。
李乘歌对此满是疑惑。
毕竟七年前,陆长明半夜跑到二公子房间,抓着他的手腕就咬,自那以后整个梧山派都知晓二公子与陆长明不对付。按说二公子最不想共事的人,理应是陆长明才对。
李乘歌想不明白其中关节,索性不再费神。但若让他选,他也想选陆长明,毕竟相处了这么久,深知陆长明性格极好,相处起来格外舒服。
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无济于事,李乘歌忽然有些想念自己的舍友了。
二人并肩穿行在街巷中,此刻正打算前往回府。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李乘歌随意拦下一个卖糖葫芦的商贩,礼貌问道:“这位小哥,请问你知道回府在何处吗?”
那商贩抱着插满糖葫芦的葫芦把子,正穿梭在街道上叫卖,被这么一拦,脸上满是不爽。但见对方着装不凡,不似寻常人,于是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指了个方向,没好气地说道:“从这往前走,过两个路口再向南,跨过一座拱桥后往东走一段路就到了。”
李乘歌自知拦了人家生意,便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递给商贩:“多谢小哥指路。”
商贩被这锭银子哄得眉开眼笑,方才的不耐烦顿时烟消云散,接过银子便弯腰道谢:“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说着竟把葫芦把子直接递向李乘歌。
“……这是做什么?”李乘歌满脸疑惑。
商贩解释道:“公子给的钱,够买我这一整担糖葫芦了!正好今日卖完,我便能早点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