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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中文网>征途实录启航1926作者蓝烬 > 第18章(第3页)

第18章(第3页)

地方部队的募兵和训练,则是在7个县区由派驻部队募集,在当地设立军事训练基地,训练轻武器以及基本战术。当然最好的兵,主要是送到军事训练基地,以训练成为主力正规部队。每个县区现在驻扎有1个主力排,和半个重机枪班。而其余主力部队、各个炮兵连和大部分重机枪的队伍,都将回到文昌,与留守的一个主力营,共同组成警戒海口方向的武力。

扩军这已经是第二次,军地的同志们多少有了些经验,她可以省点心。所以她这几天的工作重点,还是放在了尽快建立稳定的政权上面。

11月17日~19日,她召集王武明、冯百驹等总支部和专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召开了一个很长的会议,连续三天对政府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进行了全面方案的阐述,并与同志们进行了详细讨论。

第一个重要的方面,当然是土地改革和农村管理。

而这个领域基本上就是三个问题“农地、农业、农村”,简称三农。

关于农地。李思华指出,根据她掌握的信息(当然是根据后世的信息),海南的耕地可以发展到600万亩以上,目前已经开发的其实不过半数。按此数据推演,主要为农民的海南居民,人均耕地可达到3亩以上,户均可达到12亩以上,理论上吃饱饭是没问题的。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海南人都吃不饱,整体粮食不够,需要从区外输入。粮食自给,本身应该是我们发展农业要解决的根本目标之一。

“打土豪分田地”是革命的基本手段,但打土豪容易,分田地其实根本不是那么简单。

她举了例子,例如一个三口之家,都分了9亩地。其中一家是夫妻两人壮年,带着一个已经能干活的半大小子,分田后就可以活得很好,因为3个人都是强劳力,即使没有大牲畜,也能照料好田地和种植。另一家,却是一个寡妇带着两个还没长大的孩子,3个人都是弱劳力,你说结果会怎样呢?有田也肯定耕作不好,也许最后就被生活所逼,要卖掉一部分地求活。

类似这样的情况很普遍,这样长此以往,农村的老弱,最后还是会陷入贫困,农地也会被迫失去,而少数的家庭,则从中获得越来越多的土地,农村新的阶级差异和剥削阶级就可能形成,去了旧的地主,新的地主又开始出现了。怎么办?我们的政府去强制吗?管得住吗?

按照马恩思想公有制的逻辑,解决的方式是集体化,例如合作社。基层组织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农民家庭,彼此互助,还可以集合集体的力量,采购大牲畜和其它生产工具。看上去很美不是吗?

可是新的问题并不少,例如“大锅饭”,因为劳动者之间的体能差异,以及智力差异,甚至还有努力程度的差异。这会导致有的人贡献大,有的人贡献小,如果不管怎样,都是平均主义,那么肯定有体能和能力的,就会感到不公平,很可能消极怠工,反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嘛,我干嘛拼命出力?其他人有样学样,结果最后大家都不出力,这地能种好吗?其它工作能干好吗?

而且如果合作社是自行组织,那还会出现所有人,都排斥那些劳动力弱的家庭,不管他们的死活吗?

听到这里,很多同志已经觉得傻眼了,确实是复杂啊,原来根本没有想那么多,那些觉得把地分了,就是革命成功的同志,突然觉得自己想得实在是太简单了。

李思华继续阐述。

平均主义似乎是个坏东西,它把效率搞得低低的,让人们不再有积极性,导致总体组织难以进步,但我们也不能完全否认平均主义。

我们的发展方向,是要将无产阶级提升为共同富裕的有产阶级,而且必须是越来越共同富裕。

所以什么是共同富裕?要理解这个概念里面,还是具有一部分“平均”的内涵,即每个人的富裕程度,可以因为能力等因素而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必须是受控的,不能出现贫穷者快饿死了,而富裕者可以无限制地富裕下去的情况。

例如有人收入是平均收入的100倍,而有的人则是平均收入的110不到,当这种情况普遍了,还能叫共同富裕吗?

马克思指出的劳动分配原则是:不劳者不得食,少劳少得,多劳多得。这句话里面,不劳者不得食,我认为是正确的,我们革命不是为了拯救懒人。

但后面这半句“少劳少得,多劳多得”其实是有缺陷的,因为没有加上限制性。

所以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我并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我和同志们一样,都是一个脑袋,没有多长几个脑袋。我接下来给出的方法,也未必正确,也许也有大的纰漏,但希望同志们不断完善,或者提出更好的方法。革命,本来就是应该不断调整、不断进步的。”

第32章农地、农业和农民

关于农地,李思华现在设想的方法是:

一、如果有家庭觉得有能力,能自行种好被分配的土地的,允许不加入合作社,我们承认这种选择。但不能是党员,不得雇工,我们不能允许出现新的佃农和剥削。当然,我们随时欢迎这些自耕农,重新改变主意,加入合作社,但不得强迫,也允许他们如果对加入的合作社不满意,可以自由退出。

二、组织要解决的,最重要的就是将农村的老弱家庭组织起来,形成合作社,用集体的力量,克服单户的弱劳动力缺陷。党组织和政府,要将财力向合作社倾斜,例如支援大牲畜和积肥,民兵要支援农忙时的劳动力。

三、在合作社内部,我们先简单粗暴地规定,最高收入不得超过平均收入的五倍。限制条件是什么呢?以稻米种植为例,目前海南的亩产不过200斤,我个人认为,在推广积肥、梳理种植技术、增加大牲畜深耕等措施后,平均亩产较大概率能接近300斤,而一个人3亩地的话,那就是900斤。

我们需要对老弱进行保护,例如我们核算下来,必须保证每个人600斤稻谷,才能有基本的生活条件。那么600斤以上,还有300斤差额,如果政府按照差额的60%,征收公粮180斤,那么剩余的120斤,才能依据不同劳力的贡献,进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在这样的分配机制下,就很难有人获得超过5倍平均收入的分配。

四、分配进行考评,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工分制。后世对工分制诟病很多,但其实它能存在那么久,自然有它的合理性。工分实际上是一种虚拟货币,是生产队这个小生态的虚拟货币。

同时需要对强劳力们进行教育,让他们认知,扶助贫弱,本身是他们获得较高回报的条件,否则就请出去单干吧,不允许出现在合作社里,觉得自己吃亏而愤愤不平,结果让他出去,又舍不得的情况,我们是来去自由。

五、合作社必须建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要对劳动力进行教育和考核。我们不养懒人,即使是弱劳力,也必须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服务。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开除懒人家庭,不能让一颗屎坏了一锅粥。

六、农地绑定家庭人数。如果分田,只是让农民平均分到土地,获得财产权的契约,那我们本质上不就是在推行财产私有化吗?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的生产,所以土地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对农民是土地绑定人口数量的永续承包制。例如一个四口之家,有一个人进城务工了,那他会有务工的收入,农村的家庭,就必须公平地减少3亩地。总之有几口人,就给几个3亩地。而这些农地不得买卖和租赁,永远绑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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