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手中天魔匕首一直闪烁着红色光芒,而那光芒仿佛又透着一些诡异的色彩。徐子阳拉过苏寻,刷地一下便在他胳膊上划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一时间鲜血直流,而那天魔匕首仿佛有了灵性一样,一下子便将那鲜血吸了进去。从匕首的顶端开始,一点点猩红的颜色开始蔓延,一直蔓延到剑柄处才停了下来。苏寻眉头紧皱,锥心之痛从胳膊处蔓延至心头。可就在吸血停止的那一瞬间,所有痛感都消失了。而苏寻的伤口也奇迹般地愈合起来。徐子阳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果然,此宝物尘封多年,除了让我以灵石宝物唤醒以后还需要主人的精血滋养才能激活!现在天魔匕首已经被激活了,小寻,你得好生保管着。虽然以你现在的修为,别人来抢的机会很小。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记住,此宝物除了主人以外,伤到了其他人可就会一直流血直到人死亡为止!”听到这里,苏寻下意识问道:“倘若此匕首伤了人,可还有解救方法?”“方法?”徐子阳眉头一皱:“这个我还真的不知道!”“可能这里需要牺牲吧!”粉黛补充道:“我倒是听说过,被天魔匕首所伤之人,必须用此匕首的主人以血祭天才可以。倘若修炼到无极神尊这样的级别,血祭的效果翻倍。还可能让天魔匕首重新认主!”“原来如此!”苏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来,想救下丈母娘,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倘若真有那么一天,要牺牲自己。那就希望可以和瑶妹多在一起一些日子吧!粉黛突然蹙眉道:“你们可曾听说过,天魔七宝出世时,当时洪荒大帝有莅临过玄灵大陆?现在小寻正在收集天魔七宝,可我担忧的是,小寻以你一人之力恐怕无法驾驭之七宝。届时如果无法通过洪荒大帝的考验,恐怕这七宝还会被打散重返人间。”“还有这种事?我竟然不知道?”墨轩也是万分好奇道:“那洪荒大帝我倒是听过,那只是古老的传言。原来他真的存在?”“的确!”粉黛讲述道:“洪荒大帝就是超越我们天地共主的存在,他来自开天辟地之时的十大帝君之一。有人说他已经活了亿万年,也有人说他不存在。我也是听祖上有提起过他的存在。他可以掌握天地命运,也可以毁灭一个宇宙大陆。五千万年前,他曾经一手将一处名为天元大陆的星球毁灭。那星球之上,灵气极为充裕,上面衍生的修仙者不到千年时间便可以有极为强大的灵力。比我们修炼一万年还要强上几分。而那天元大陆上的修仙者能力越强,便越是无法满足,他们开始四处掠夺其他星球上的资源灵力。严重破坏了宇宙之间平衡。所以洪荒大帝才亲手解决了这个大麻烦。而天魔七宝,同样属于可以毁天灭地的存在,它诞生以来为天族战胜魔族立下了汗马功劳。不过,你们不知道的是,其实天魔七宝最初是来自魔族。”“什么?”“不会吧!”“啊?”徐子阳,墨轩,绿萝同时发出惊叹。只有苏寻比较淡定,根本不意外这个事情的真相。这时候,粉黛点点头,补充道:“天魔七宝,之所以会有一个魔字存在。主要是它最初的原料便来自魔族九重魔域。也是苏家先祖耗费了几千年的心血才将那些材料从九重魔域中盗走便带回人间。天魔系列所有宝物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便是嗜血。它可以区分主人之血与外人之血,这也就是天魔系列的宝物可以滴血认主的愿意。而要收集这种材料,需要集齐七七四十九颗嗜血魔兽的兽丹以及晶石来炼制。包括它们的精血也必须一起熔炼。这个过程需要至少在五级以上的炼药师亲自操作才能做到。”“五级炼药师不是顶级了吗?”苏寻一脸疑惑道:“还有更高的等级?那岂不是超越自然界炼药师的存在?”“没错!”粉黛不急不慢地解释道:“在玄灵大陆看来,一般到了五级炼药师便已经是极高。可想超越这种炼药师级别,也不是不可能。前提条件是最少要一名天赋极高的修士修炼十万年以上。能做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手中生出水中火,灵力可持续消耗三百六十五天以上的顶级强者。整个玄灵大陆三百万年以来就只出现了三位。而苏家先祖便有一位这样的强者。只不过,听闻他已经羽化,实在是可惜。玄灵大陆的一大损失。当然,这收集嗜血魔兽的精血炼制只是第一步。天魔系列的宝物都是超越普通神器的存在。其中,天魔琴是铸造出来的第一把神兵,它的琴弦乃是由万年天魔冰蚕丝以及天魔七重魔域的七大凶兽之一魔魂嗜血羚羊的羊肠融合炼制三万年而且。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在制作过程中,两者必须被不断凝练,不断附魂,不断萃取神炼之精华才能让它分可富有独立生命,合则可镇八方,不死不灭的神力。它的木质琴身看起来只比普通木头结实耐用,实际上也是淬炼了万年之久,拥有独立个体又可以融合一体后赋予无限生命的神木。”“仅仅只是一把琴就耗费了这么长时间吗?”苏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时只是提笔一写的神器,在这个时代居然是让人如此呕心沥血才能打造出来。看来,下笔是需分轻重才好!粉黛还是点点头,幻化出一面水雾镜。里面呈现的,乃是天魔琴最原始的模样,精致的纹路雕刻,那琴身散发着不可磨灭的强大气息。随后,粉黛继续说道:“这天魔琴出世以后,便引起了魔族动乱。只不过苏家先祖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即便是被他人抢去也无法使用。而且只要碰到苏家血脉便可重回苏家手中。时间一久,也就很少有人来打天魔琴的主意。”“果然是聪慧!”墨轩啧啧称赞道:“苏家先祖的名头我是知道的,不过没想到几百万年前就有了这样的智慧。”“笨蛋!”绿萝在一旁吐槽:“智慧这种东西,在天地初开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而已。”“我看不是!”墨轩反对道:“我觉得这个智慧是慢慢一代一代变强的。前人积累经验,后人才会更强。”“其实两者兼是!”粉黛无奈过来调解道:“智慧这种东西,在天地初开以来的确是已经具备了。有些智者就算没有前人的积累也能凭借自己的摸索成为先知。而前人的一步步经验积累,也给后人节约了很多去探索的时间。所以,一代比一代强,这也很正常。”那两人看粉黛这样一说,便也不争论了。粉黛随后又幻化出天魔六件宝贝。每一件宝贝的原始形态都仿佛可以傲视天下。唯独没有出现天魔伞。这苏寻就要问了:“天魔伞也是极为强大,怎么这天魔七宝里面真的是天魔伞最弱吗?”这个问题,粉黛原本是不想回答的。但是现在既然都说到这份上了,也只好道出实情:“其实天魔伞它并非最弱。而是它在铸造过程中少了一个步骤。天魔系列的宝物,天魔琴当年便是用了一位魔皇级别的强者进行了血祭才得以最终形态。成为了天地洪荒宝物之一。而其他宝物也一样,最低也是用了魔君血祭才成了最终形态。到了天魔伞的时候,用来血祭的魔君被当时的魔族圣女以自身献祭的方法救走。所以,它的形态只维持了初始形态,不能发挥那么强大的实力。”苏寻仿佛明白了什么:“也就是说,天魔伞如果可以经历一次魔族魔君级别的强者来血祭,它便可以与其他六件宝物媲美了是吗?”“对!”徐子阳突然插话道:“小寻,现在魔族的强者,你可以在提升实力的同时物色一位前来血祭。我看那魔族圣女就不错,倘若她可以用来血祭,天魔伞很可能逆袭成为天魔系列之首!”“你说的什么话呢!”绿萝把徐子阳拉到一旁:“他们的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觉得小寻会做那种牺牲朋友的事情吗?”可徐子阳却不以为然:“不两立,他们迟早要面对的事情。血祭也会让灵魂永存,所以没必要等到真正对立的时候再杀死对方。血祭,也是一种相伴!”此刻,苏寻有此沉默。他也知道会有那么一天,可那一天若是真的到来,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看氛围不对,粉黛转移话题道:“你们别说了。现在天魔系列的宝物其实它还具备洪荒之力。而这种来自洪荒的力量也需要具备洪荒之力的强者来使用才可以激发出来。小寻你现在身体里面只有微量洪荒之力,想要爆发出来还得先飞升成上神才行!”苏寻点点头:“我打算等境界再稳固一点然后飞升。”这时候绿萝提议道:“北海之巅出现了一些洪荒猛兽,要不你去试试?现在你的境界修为比我们都高,去那里修炼对你来说应该不难!”“不过,去的话要小心!”徐子阳补充道:“现在北海之巅的洪荒猛兽是多,而占据那里猎杀妖兽补充自己身灵力的门派也比较多。你消失的这几千年里面,由于周边国界的介入,玄灵大陆出现了一个叫“‘四海盟’的仙盟。可它们却是一个打着修仙的幌子四处掠夺的强盗。虽然不敢挑衅十大仙盟,可它现现在势力日益强壮让一方百姓苦不堪言。而且,他们还会网罗各地散仙,顺着加入,逆者杀死剖丹。现在占据了北海之巅,定然会有一番新的修为进展。你可以前去阻止他们!”,!苏寻点点头:“那是自然要去一趟的。”“先不要着急!”粉黛说道:“北海之巅是要去,但不能着急。此事恐怕与洪荒大帝也脱不了干系。”苏寻眉头一皱:“此话怎说?”粉黛耐心解说道:“还是与天魔系列宝物有关,现在天魔宝物已经集齐六件,他自然是有感应的。洪荒妖兽属于洪荒大帝掌管。他释放出来的目的,自然也就是想试探一下玄灵大陆上强者的实力。这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方式,也算是一场考验。不过现在的妖兽等级并不高,那样的仙盟都可以猎杀,而且各大仙盟也没有人前去抢夺。说明了它们不值得。各大仙盟都有一定实力,对于这种事情早就有预判。你现在去了,可能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再等半个月后出发,刚刚好!另外,天魔系列的宝物现在也已经惊动了魔族。对于他们来说,这万万年间一直在想办法想;笼络一些苏家后人,想产生一些苏家血脉。而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苏家血脉,永远无法与魔族融合。除非双方都是达到了魔神的级别!”“高!实在是高明!”墨轩在一旁称赞道:“原来苏家先祖这一点都想到了!”“那倒不是!”粉黛补充道:“这是洪荒法则。天地初开便已经形成了定律。魔与神结合出死胎,魔与人族结合,需要绝对非实力血脉。否则,只能超越魔神才可以有资格跨越种族结合!”“原来如此……”墨轩有点尴尬,不过也不影响他夸媳妇:“夫人真是博学多才,对于洪荒之事也能如此清楚。”“是是是……”绿萝在一旁看不下去了:“我们家粉黛那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不像某些人白活了这么久!什么洪荒大帝,要是别人问你,你自然是一问三不知!”“切!”墨轩不屑一顾道:“没事,我有媳妇就好,她负责知天下,我负责伺候她……我乐意,她也乐意……”“咳咳……”绿萝一脸鄙夷道:“注意着点形象行不行,不要丢了我们粉黛的脸!有这么个夫君,怪不得香客都在为粉黛鸣不平呢!粉黛倾国倾城,某些人一脸黑……”(本章完):()我真的不是纨绔子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