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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70(第21页)

但外面来的大圈仔在社团里也是被欺压被孤立的那种马仔,渐渐的,就有许多大圈仔抱团取暖,成立自己的社团帮派,徐截云他们现在的身份,就是自立门户的大圈仔。

他们偷渡来港城是为了享受快乐的,要是穿破烂戴破烂吃垃圾,谁信?

冰凉凉的名牌表戴到手上,葛小虎嘿嘿地笑,捂着手腕说:“哎呦,有点压手呢。”

他们自己交流用普通话,也用粤语——都是这两年培训学的,基本交流已经没问题了,虽然还是能听出来是外地人,但也没关系,他们是大圈仔嘛。

出了手表店,他们往楼上最热闹的餐厅去,快到中午了。

徐截云他们以往都是坐在显眼位置的,但今天却选了窗边,徐截云望着窗外,眉头微皱,不知道在想什么,最先见到闻慈的刀疤男低声道:“嫂子是来出差的?”

徐截云抿抿唇,刚要说话,就看到斜对面的银行走出了闻慈。

外面似乎起了风,她微微低头,左手按住衣领,右手大堆包装袋随着风摇晃起来,让他很想接过来,他不知不觉地探身,希望看得更清楚一点,鼻尖触到冰凉的玻璃窗。

呼吸将玻璃喷到模糊,徐截云伸手擦了擦,再低头看时,人已经不见了。

……

闻慈兴高采烈地回到酒店。

她本来是打算在海港坞顺道吃午饭的,但那里有古惑仔,她有点怕,索性决定换家餐厅,她把压手的包装袋放回房间,就再次出了门。

中午气温升高,走着走着,闻慈就脱下了大衣,搭在臂弯。

老港城和几十年后的感觉是不一样的,繁华也是繁华的,但没那么激烈,有种宁静的古老韵调,她走在宽敞的大街上,经过商店时,听到的歌也是柔缓的老歌。

前几天是第一届港城十大中文金曲颁奖礼,选出来十首金曲,其中一首是邓丽君的《小村之》,她走过这一条街,听到好多店里正在播放这首歌。

经过一家音像店时,闻慈进去了十几分钟,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包唱片。

八九十年代才是港城乐坛的黄金期,79年,大多数她耳熟能详的歌手还没出道呢。

闻慈走到茶餐厅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

饭点,人自然多,老板娘不会英文,操着一口粤语把带到一个角落桌子旁边,桌上还有两个正在等菜的年轻男士,老板娘说着“唔该借借”,见两人点头,就示意闻慈坐下。

这句话闻慈是听懂了的,坐下后,就接过老板娘递来的手写菜单。

粤语是不会说的,但闻慈很会吃。

招牌虾饺、烧腩卷、猪肝烧卖,还有一杯必须尝试的港式丝袜奶茶。

闻慈点了好几样,老板娘看她的眼神都惊诧了,这个妹妹仔看着面生,又不会说粤语,完全不像是港城人,点的餐品倒是都很正宗,都是他们店里的招牌呢!

老板娘拿下菜单离开了,留下闻慈和两位拼桌的男士。

店里很热,闻慈把黑色大衣搭在椅背上,抬头看到一个青年过来,坐在剩下一张空位上。

不说“唔该借借”就拼桌似乎在港城不太礼貌?闻慈这么想着,转回头坐好,却发现青年随手把包放到身后,抱怨似的跟原先两位男士说了什么,音色有些熟悉。

闻慈仔细看了眼他的侧脸,顿时愣住。

这是——

青年长了一张很漂亮的脸蛋,英俊而秀丽,桃花眼,越过耳朵的长发稍稍打着卷,看起来有点活泼的孩子气,他忽然转过头来,并不生气地笑着说了一句:“小姐呀?你睇住我做咩呀?”

闻慈看清他的正脸,眼睛缓缓瞪大了。

他的一位友人笑说:“Leslie,这位小姐唔系港城人,你讲粤语佢听唔明啦。”

Leslie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换成了英文,兴致勃勃地问:“你是来港城玩的吗?”

闻慈眼睛盯着他的脸眨都不眨一下,嘴里全靠本能切换语言,“我来办事情的,”她难以想象,自己来港城的第一天居然就能偶遇到这位未来的巨星,此时的巨星还很青涩,因为贪爱黑肤色,皮肤也晒成了麦色,但那张脸上的五官却仍然柔和漂亮。

“你是伦敦人?”Leslie听出她的口音。

“没,我是大陆人,”闻慈说。

Leslie眼神一下子就更加惊奇了,“哇,你是大陆来的?怪不得你不会讲粤语呢,”他说着,熟练地把语言切换成了国语,带着蛮重的粤语味儿,但确实是国语。

他笑着说:“我大学是在英国念的,跟同学讲过国语,你看我说得怎么样?”

讲国语时他的发音慢一些,柔和斯文,和讲粤语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闻慈真诚且认真地伸出两个大拇指,“特别好。”

大陆来的女孩大多内向腼腆,Leslie很少见到这样能自如地跟人搭话的,他好奇地问:“你刚才一直看我,是认识我吗?”他问这话时很真诚,不是明知故问,毕竟哪怕不认识他,这张脸也有大把人乐意细细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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