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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2页)

“有准男爵的说法嘛。”男爵说:“不过既然你已经和大卫互称教名了,那么你也应该叫我弗雷德里克才是。”

利维笑了笑,人和人是不同的,他拒绝了北岩勋爵的建议,就是因为就算他为外交大臣克拉伦登的儿子找到了他的私生女,并把她安然无恙地带回伦敦,他在对方眼中也只是一个穿着灰蒙蒙外套的东区人,这种比仆人,屠夫或是街面上的清洁工更令人鄙视的罪犯,是不值得他屈身相交的——相比起来,大卫。阿斯特就要天真得多了。

别以为恶魔,坏人就会喜欢同类,他们虽然不会对好人心慈手软,但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更愿意和好人打交道——倘若当初大卫。阿斯特在踏入东区的时候,和其他不通情理的公子哥儿那样颐指气使,盛气凌人的话,他或许还是能用那枚大便士找到利维,但他浑身上下肯定剩不下什么,别说那匹马了。

笑完利维才说:“你在你的朋友中一定也是一个异类。”

“是啊,我是,大卫也是,”看发生过的事情就知道,大卫与查普曼女士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婚约,他们没有订婚,也没有婚书,所有的约定都在口头上,可大卫依然坚守着自己对未婚妻的承诺,即便要为此忤逆他的父亲,舍弃自己的性命,他都没有动摇过,而他的同龄人呢,他们还在忙于追逐妓女,赌博,狩猎,尽情享受青春,等到了需要进入政场或军队的时候,他们就去找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这就是为什么在维多利亚时期,男性结婚的年龄往往会大过女性很多的原因:“不过我们都是次子和幺子,我们无需承担起长子的责任,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总会更低一些。”

男爵相当不以为然地说,他知道,若是他是长子,是爵位的继承人,肯定会有人会干涉他的交友,但既然他只是次子,就像是他的中间名——他的名字沿用了他的祖父的,但不是因为对他有什么期望,而是因为他的祖父就是次子,墨尔本子爵(第二代)威廉。兰姆的弟弟,威廉。兰姆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他的爵位就交给弟弟继承了,而詹姆斯,名字的含义就是替代者,次子就是在长子不不幸身故并且没有继承人的时候拿来替代的。

威廉。兰姆的弟弟原本就有一个男爵的爵位,不过我们这位男爵的爵位是女王陛下在墨尔本子爵离世后顾念旧人而格外赐予的——附带一说,这就是距离女王近的好处了,君王的记忆力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差得让人无法置评。

“那么,”利维从善如流地说道:“弗雷德里克。”

男爵,不,弗雷德里克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事实上他和他的叔祖父威廉。兰姆也很像,属于那种容貌英俊,神采飞扬的类型,不然当初威廉。兰姆也不会以一个可以做女王祖父的年龄与年轻的女性统治者传出种种绯闻了,“你确定北岩勋爵不会突然要找你们吧。”他问的是两个人,但看得还是利维,毕竟大卫。阿斯特最被看重的还是他的出版社和报社,之前他作为女王的喉舌为分娩麻醉术建立起了不错的口碑,也获得了女王的嘉奖,但要说他能和弗雷德里克,还有其他俱乐部成员那样与恶魔以及其他针对英国与女王的邪恶势力作战,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与磨合。

“如果是其他事情,”利维说:“或许会,但这是——一场试炼,我不接受俱乐部的雇佣,不算是俱乐部的力量,他不会找我的。”

“女王陛下确实有那么一道旨意?”

“你可不要把它登载在你的报纸上,”弗雷德里克说:“是的,她先让北岩勋爵暂代了威灵顿公爵在玛哪俱乐部的位置,但她也宣布说,谁找出了杀害威灵顿公爵的凶手并将其绳之于法,才有资格继承威灵顿公爵在玛哪的遗产。”

难怪这件事情北岩勋爵不会让利维插手了,利维毕竟是个半恶魔并且不在俱乐部的控制之下,尼克尔森肯定会虎视眈眈寻找北岩勋爵的任何一丝破绽,一个外人的介入只会引起其他首领与成员的不满,何况歌斐木俱乐部并不是没有半恶魔成员,勋爵也有值得信任的半天使可供驱使。

事实上,超乎后人意料的是,此时的人们对刺杀了达官显要的刺客并不怎么关心,遑论追究到底。

有些刺客若是被当场抓住,可能会被义愤填膺的群众当场打死(如果被刺杀的人确实很受民众敬仰),若是他逃走了,在没有监控,没有警察系统,没有详尽的身份信息的十九世纪,想要抓住他是很难的。这还是在他刺杀成功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即便他刺杀的是国王,若是没有成功,那么接受的惩罚也远不如一百多年前那么残酷。

就如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女王曾经遭受过多次刺杀,但最严酷的惩罚也不过是流放。

比起之前刺杀国王的人,这些罪人可真是太走运了,要知道,过去刺杀国王的人,一概都是叛国罪,而叛国罪的罪人是要在遭受种种酷刑后才能被五马分尸,但在欧洲在文艺复兴时代时兴起的人文主义思想与自由主义思想,君主们也不得不开始展现足够的仁慈与豁达,女王的祖父乔治三世就曾经宽恕了一个刺杀他的女人,女王更应该温和与宽容——虽然这让她很不舒服。

何况就算有人愿意为公爵复仇,但刺客的源头也太复杂了,为了钱财,为了政治目的,为了权力,为了理念,甚至可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反对所有的统治者与管理者,还有可能是罹患了“弑君病”的普通人,他们杀死公爵可能就是为了出名和炫耀。

第119章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上)

所以之前的两个月,无论是维多利亚女王,还是大臣,又或是民众,都没有将精力放在寻找凶手上,他们宁愿为威灵顿公爵筹备一场无比盛大的葬礼——有点讽刺,但符合这个时期人们的想法与观念。

“不过女王陛下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弗雷德里克说。

“习惯法,对吧。”利维的答案让两个人都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实际年龄远超过外表的半恶魔,他经历过的事情远比这两个年轻人要多——在罗马帝国尚未崩溃,现在的诸多

国家只是部落的时候,他们施行的法律就是习惯法,习惯法顾名思义就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譬如血亲复仇,在某些部落失去了首领,而首领的继承人不被众人接受的时候,那么其他的候选人,就可以用为首领或是部落复仇的方法来决出胜利者。

当然,在空白了两个月后,追查工作肯定艰难到了极点,但圣植俱乐部又不是还在雏形的警察系统,也不是义务大过权力的治安官,不管是尼克尔森,还是北岩勋爵,又或是其他人,只要能解决这个难题,他的能力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陛下也不喜欢尼克尔森吗?”大卫问:“支持他的人多不多?”

这个弗雷德里克倒是有所了解的,“女王陛下并不怎么喜欢他在锡克的所为,但他的支持者确实有很多,除了他出身诺福克家族——虽然很远了之外,很多人将他视作充满了男子气概的英雄。”他皱眉,但也不太好评价,因为这里直接涉及到工业大革命后产生的性别问题——在更早一些的时候,譬如斯图亚特王朝以及汉诺威王朝早期,男性在外面种地,工作,打仗,女性在家里照料孩子老人,打理家务,这是如同上帝创造人类那样,是刻印在人们头脑中的法律,不容动摇,女性理所应当地应该服从与尊重自己的丈夫,这点从女王到女仆都没有什么区别。

亨利八世那样迫切地需要一个儿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自从工业大革命,也可以说是蒸汽大革命后,女性的地位就产生了变化,说起来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在马力惊人的蒸汽机介入到生产工作中后,女性在体力方面的不足就得到了弥补,还有纺织业的兴起,大量的女人涌入了工厂,她们努力干活至少可以养得起自己——男性工人当然会感到不满意,但他们也无可奈何。

因为他们工资微薄,已经没法养得起一家几口,他们也不能驱赶女工,因为老板不愿意,女工的工资要比男工低,而且善于忍耐,就算有什么不满也不容易引发暴动。

女性在有了工作之后,她们就没有必要为自己寻找另一个主人了,而男人们在苦恼的同时,对于恢复旧秩序的渴望就愈发迫切起来,这种渴望折射成现实生活中对男子气概的苛刻要求,相比起与动物,孩子并列的女人,男子总是被描绘为“理智、强壮、冷静”的形象,绝不软弱,绝不温和,他们凶狠地对待任何一个可能的叛徒——像是同性恋者,如果一个人被指认为是爱慕同性的人,他会被处以监禁与苦役。

而在国王们取缔了决斗之后,中上阶层的绅士们也逐渐认为,个人的暴力是一桩不体面的行为,他们的思想从上而下地让所有人受到了影响,那么,绅士们要体现自身的男子气概,要采取什么方法呢,很简单,那就是推崇战争中的“英雄

”——如今英国与外国几乎没有战争,除了殖民地,因此,如尼克尔森这样的怪物就应运而生,他在锡克越是残忍,越是暴虐,就越是能得到一部分人的喜爱与崇拜,这些人在国内也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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