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你等著,妈去拿点东西给你吃啊。”
林小脚刚想去拿点乾粮给王志强当晚饭。
这时,空气之中飘来了一股肉香。
王志强鼻子动了动,瞬间口水流了下来:“妈!是肉味!有人在炒肉!好香啊!”
“真是挨千刀的,谁家那么奢侈?竟然还炒肉吃。”
林小脚嘴巴骂骂咧咧的,肚子里的馋虫也被勾了起来。
奈何这是別人家在炒肉,她还能怎么办?
下乡的工资,日常伙食就是靠工分分配,平日里都是稀饭,番薯加青菜。
能下点油渣,吃点肉末开开荤,都算是大餐了。
想要大口大口吃肉吃个饱,那得逢年过节,遇上什么大喜事,分到肉了才行。
眼下什么节日都没有,知青点就有人直接炒肉,真是不会过日子!
然而王志强可不管这些,立马循著肉香衝出屋子。
这个时候,知青点里也有另外两个小孩子闻到了肉香,跟王志强凑到了一起。
王志强跟老大哥一样老声老气:“你们也是循著肉香跑出来的吗?”
看著眼前胖胖的王志强,两个比较瘦弱的小男孩点了点头:“是呀,有人煮肉,我们都是跑出来闻的。”
“虽然吃不上,但闻闻味道也是好的呀。”
眼神之中,透著对王志强的嚮往。
能吃的那么胖,铁定家里条件好,又受宠。
不像是他们,瘦的跟竹竿一样。
“哪里用得著去闻?直接去吃肉!”
两个小男孩瞬间傻了眼:“啊?直接去吃?这肉是你们家炒的吗?”
可是闻著味道飘来的方向,不对啊。
王志强明明是从西边的房子跑出来的。
可是肉香味是在东边。
而且肉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就算是王志强家炒的,又不是资本家,哪里会让给他们这些外人吃呢?
“跟著我来就是了!平常人我都不带著他们,自己独享,不过小爷我初来乍到,需要收几个小弟,就带你们了!”
“只要跟著小爷我,保准吃香的喝辣的!以前在我住的地方,有五六个小弟,大家都过得舒舒服服呢!”
在王志强的催促之下,两个小男孩將信將疑。
只要真能带他们吃上肉,別说认作大哥,当亲哥都行啊!
此时此刻,在炒肉的正是叶念安。
屋子里还是让楚心儿她们打扫著,但是人总要吃饭的。
她们一路赶到红星大队,早已是飢肠轆轆,急需要东西填饱肚子。
也正是吃晚饭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