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乡村乐的创作主思路就是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叙事性强。
而伊莎贝拉的新歌呢?
里面好像有电子?有鼓点?甚至最后一个迭句还升了一个全音?
这……
说实话,若是从乡村乐的角度看歌曲,这种做法有些不地道。
但……
“这首歌是伊莎贝拉自己写的吗?”
纽约,麦当娜翻看起了迷你碟里的歌词本。
当她发现,伊莎贝拉新歌的词曲编曲都是她自己后,她顿时就望向了一旁的助理。
“华纳没有造神吧?”
讲道理,作为乐坛公认的流行天后,从理论上来说,麦当娜是不会关注伊莎贝拉的。
因为伊莎贝拉再怎么出名,她在音乐圈里也只是一个跨界新人。
她的音乐电影卖的再好,那也没有达到被神关注的程度,但凡事都有例外不是嘛?
好莱坞的事儿麦当娜也听说了。
当华纳和迪士尼能为了伊莎贝拉而把奥斯卡给掀了后,她便十分好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小姑娘能够同时获得两大巨头的青睐,然后,伊莎贝拉的迷你碟要上市了?她便想要听听伊莎贝拉的新歌。再然后,这一听就有些诧异了。
因为这一首叫《lovestory》的歌?算是乡村乐和流行乐的结合。
虽然这首歌的和弦很简单,叙事的手法和讲述的故事都很老套,就是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嘛,这种东西让麦奶写她一天能写一百首,并且,伊莎贝拉的唱功在她老人家的面前和没有其实是一样的,但……挺好听的,并且还好唱。
只听了两遍,麦当娜便能跟着旋律开麦了。
而这一事实……
说句大实话,好听和好唱其实才是流行音乐能够流行的关键。
文青和过度的专业只会让一个行业的受众越来越少。
伊莎贝拉抓住了流行音乐的创作真谛!
这才是麦当娜最意外的事儿!
“这首歌的确是伊莎贝拉自己写的。”
在麦当娜的注视下,助理点了点头,道:“伊莎贝拉所写的这几首歌都是在百代的伦敦总部录制的,用的全是百代的人,在《好声音》上映后就有人去百代打听消息了,然后百代的人说,华纳没有给伊莎贝拉帮助,因为在录歌时,很多东西都是伊莎贝拉现场做的。”
“然后,百代还说,她的技巧可能有些稚嫩,因为她之前学的一直都是钢琴,很少触碰其他的乐器,但她的思路非常清晰,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因为百代表示,他们接待的上一个,能在不懂全乐器的情况下知道自己的歌曲需要什么的人是约翰·列侬,并且,当时的约翰·列侬已经15岁了。”
“而伊莎……”
“在做这些东西时她还没有13呢。”
“所以你想说演戏耽误了她唱歌?”麦当娜听明白了助理的话语。
助理耸了耸肩,道:“这是百代的意思。”
“okay,okay,okay,这是百代的意思。”麦当娜笑了。
重新戴上耳机,再次聆听美好。
片刻之后,当她再度摘下耳机时,她的脸上也浮现出了感慨。
“流行乐坛……”
“恐怕要出事了。”
“这首歌的确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