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弗兰克,没有能力跟调查局对抗。
如果真的是调查局要抓文森特,进而抓捕卢西安诺家族的骨干们,弗兰克肯定会马上倒戈,寧可不赚钱,也要跳出这趟浑水!
要知道,在未来的几十年里,fbi,那是和国税局不相上下的太上皇机构。
直到胡佛局长去世,fbi的权势,才被打压下来,但就是被打压后的fbi,也是全球排名前列的权力机构。
但现在是罗伯特的个人行为,他就不用担心了,大不了斗智斗勇嘛。
……
“弗兰克留在洛杉磯,还去医院看望了宋山?”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罗伯特皱了皱眉头。
他一直派人盯著医院里的宋山,是预防这小子在就医期间,说出些不利於他的话来。
执法机构殴打犯人,在这个时候的美利坚,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法院也不会为了一个小人物,跟调查局的探员们翻脸,就算挨打的人把探员们告上法庭,也能够无罪释放。
在办案的过程中,发出点小小的意外,是可以被上层精英们接受的。
反正受伤的是穷人!
但罗伯特很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允许自己的名声有污点,既要为好友陈永中报仇,又要保持自己良好的形象。
因此他很快又想到了一个办法。
“是约翰吗?我是罗伯特。德里格。”
罗伯特拨通了一个电话號码,电话那头,传来了老友约翰。斯图尔斯的声音:“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约翰。斯图尔斯,国税局派驻在洛杉磯的资深税务稽查员(revenueagent),手中的权力比罗伯特还大。
“我想查一个人的帐。”
约翰在电话里爽朗地笑了起来:“对公,还是对私?”
“当然是靠我们的私人交情。”
“说吧,是谁。”
“弗兰克。亚歷山德罗。任。托纳多雷四世,出生於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县,目前定居在洛杉磯,同时在拉斯维加斯有一定的產业,晚点我把他的具体信息派人送给你。”
这个年代的美利坚,还没有社会安全號码(注1),美利坚也从来就没有身份证等制度,因此查一个人的底细,都是直接给家庭背景。
“行,明天给你送纸质文件过去。”
只要这个人还在美利坚国土內,国税局会在短时间內,把对方扒得乾乾净净!
从司法程序来说,罗伯特和约翰的行为,是典型的知法犯法。
如果被上面知道了,这两个人都得挨处分。
但谁没有几个朋友呢?
法律不外乎人情。
罗伯特想通过拿捏弗兰克,从而完成抓捕文森特的目的,如果有了弗兰克的洗钱罪证后,这小子还拒不认罪,那他也会毫不客气地把对方送进监狱去。
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