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头骨,而且都是模样精巧的漂亮姑娘,在睡梦里掀开的头骨,没有任何变形,纯天然的艺术品。”老嫗笑得更加可怖了。
“你从哪弄来的这些少女?难民?还是孤儿?”林易把玩著头骨碗,脸色镇定自若,甚至有几分玩味。
“我不用那些穷酸人的骨头做饰品,虽然说不上都是高门大户,但也清一色的书香闺女。”
“书香家的女儿,怎么会落到你的手里?”
“你猜?”老嫗意味深长道。
林易也不用猜,想必这个老嫗也都是运用一些拐骗,迷香之类的办法,將这些书香门楣的姑娘带走,剔骨剥皮,做成了这一桌桌的饰品。
即便是在现代社会里,拐卖女子这种事情,都是屡见不鲜的,更何况在这种更加混乱的封建社会。
至於拿活人骨头做饰品这种买卖,虽然明面上很少见,但在这种几乎没有道德可言的鬼市里,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在这里,可有远比白骨饰品更加恐怖的买卖。
“所以……要不要买?”老嫗又问:“头骨酒杯,卖你十两银子,手鐲便宜点,三两就够。”
“我出五十两银子,买你脖子上那颗狗头,如何?”林易和煦的问道。
老嫗闻言大惊,从桌子下面掏出来了一把弩弓,指著林易:
“你是来砸场子的吗?”
刚说完……
刺啦——
老嫗的人头便已然从她的脖子上脱落,她错愕的神情还没有消散,血溅了林易一脸。
“五十两,这买卖……我接了。”
一个阴森的声音响起。
老嫗的身后,不知道何时,多出了一个乾瘦得像是骷髏的男人,他脸上也带著一张黑色的骷髏鬼面。
手中则握著一柄带血的利刃。
显然,老嫗的头颅就是被他割下来的。
“你这就把她杀了?”
虽然林易对鬼市的混乱早有心理预期,但当街杀人得如此乾脆,还是让他略有些意外的。
乾瘦男人笑道:
“在鬼市,任何东西都是可以买卖的,你既然出价杀她,我就可以接这个生意。”
“爽快!”
林易也癲狂的笑了起来,他又问道:
“所以……路上的这些客人也都能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