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先去开门!”温情双眸一亮,起身走到玄关边,可视门铃上显示出一个身着黑色西装,修长笔挺的身影。
温情挑了下眉头,按开门禁,裴聿珩已经主动推门进来,两个人眼神在半空中撞个正着。
温情先看他瘦削的侧脸,目光顺着纹理精致的袖子往下滑,落到他提着的一个保温袋上,歪了歪头。
“不是说要见面吗?”裴聿珩举起手里的餐食,眼神询问:“放哪?”
温情下意识接过食品保温袋,看了一眼手机,七点多。裴聿珩一下班就过来了。
“谢谢。”裴聿珩接过温情递过来的鞋子换好,直起身,问道,“你还没吃饭吧?”
温情冲着他眨眨眼睛,说,“还没吃呢。”
水果哪里能算晚饭,对吧。
裴聿珩跟着他进了厨房,极快地瞥过洗碗池里的碗筷,没吭声。
温情把保温盒一个个从袋子里拿出来摆在桌上,说,“你先去洗手吧。”
裴聿珩一板一眼地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挂好,洗过手,又默契地从碗柜里取了碗递给温情。
“刚进来的时候看了,好像没有记者在附近。”
“哦,那个。”温情因为裴聿珩的细心而感到吃惊,解释道,“他们蹲了一下午了,晚上回去了。”
裴聿珩点点头,没再多问。两个人安静地吃了一顿饭,间或交流两句,就像是共同生活了好多年的夫妻一样。
吃过饭,裴聿珩折起袖子开始收拾东西。温情抱着胸靠在厨房门上,眼睛含笑看着他动作利落地洗碗。温暖昏黄的灯光打在那张英俊的侧脸上,模糊了冷冽的眉眼,多了一丝温柔。
温情看着他,越看越喜欢。
他非常了解自己的喜好,也清楚什么样的男人会吸引他。
他喜欢那种看起来非常有挑战性,不那么好搞的男人。他自己骄傲,就不允许自己喜欢的太软弱。
之前在酒会上对商奥淇有点兴趣,就是因为大少爷一脚踩着沙发,手里高举酒杯,不可一世的嚣张模样让他觉得有点意思。只是后面没料到是那么纯情的小狗,惹了大麻烦。
裴聿珩完全不一样。
这男人完美地满足他的想象,内心强大,自信,沉稳。虽然沉默寡言,但不显得无趣;冷漠矜贵,却自有一股温文尔雅的味道。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对方还有一副让他挪不开目光的好皮囊。
“在看什么?”裴聿珩把碗控干水,发现温情竟然盯着自己的脸发呆。
“我才发现,原来你这里有一颗痣。”温情伸出手在裴聿珩的喉结处轻轻点了一下,指腹传来一阵细腻的触感,喉结轻轻暧昧地滚动。
“哦。”裴聿珩睫毛轻轻颤了颤,脸上没什么表情,背过身去拿衣服。
这种调情的小招数温情肚子里一大把,平时百试百灵,可今天遇到了对手。温情还纳闷自己的手段不好使了,再仔细一看,裴聿珩耳根泛出一抹红,十分诱人,他禁不住心里一动。
看着准备离开的裴聿珩,鬼使神差地喊住了他:“老公,今晚留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