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这对人类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对野兽来说绝对是巨大的进化。
罗诚心中满是担忧,没注意到许荞正俯下身子朝他游来,等他发现时,许荞已经近在眼前。
她紧紧盯着罗诚的身后,冷声说:“别动。”
罗诚不由得紧张了起来,把目光落到许荞身上,他不禁注意到许荞白皙的左肩锁骨上有一颗小痣,像雪地上落了一个小煤球一样烫了他的眼。
“怎么……”罗诚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被眼角的一抹寒光惊得住了口。
一只半张手掌大小的吸血虫被许荞紧握的短刀钉死在地上,身体两旁密密麻麻的触手还在不断挣扎,又很快停止了颤动。
虽然围墙能拦得住大型动物,却拦不住飞鸟和昆虫。这种吸血虫就喜欢等在温泉附近,逮住来取暖的动物就不松口。若是强行拽下已经咬紧肉里的吸血虫,虽然它会死,但留在体内的口器就会释放毒素,把宿主的皮肤毒烂一大片。
罗诚看见那刀人都傻了,谁来泡澡会随身带刀啊?难道刚才一直藏在浴袍里吗?
罗诚回头一看,人更傻了,许荞的浴巾刚刚随着她起身已经完全掉落在水里,眼前白花花的雪团配上两朵红梅更是惊得他直接闭上了眼睛。
许荞淡定地抽回刀,将浴巾系回了身上,“不用不好意思,都是人类,我有点你没有的,你有点我没有的,仅此而已。”
此时的罗诚不仅身上恢复了血色,脸上更是红得能滴血。
许荞看罗诚那副大脑宕机的样子十分好笑,朝他晃了晃那把还沾有吸血虫组织液的短刀,利落地从水中起身,“这下抵那只羊了。”
罗诚看着许荞扬长而去的背影,不禁暗想这女人真是生猛得要命。
风中夹杂的血腥味
许荞在基地躺了两天,卫杨他们喊她来公共休息区聊天打牌她也没什么兴趣。
3号基地总共只有800人,一起生活得久了就会觉得没什么新鲜的。
许荞提了枪,向基地申领了小型的皮卡车,外出打猎去了。
猎物能换钱倒还是其次,她主要是想出去透透风,隔着保温膜,天空总是看得不太真切。
还有一个她从未和人说过的理由,她其实很享受追逐与猎杀的快感。
皮卡的噪声太大,许荞把车熄火,停在了一处她未曾来过的山林外,孤身走了进去。
高耸入云的树木争相吸收着阳光,冬日里的能量就那么点,稍微落后的就只能等着枯萎死去。白雪衬得万物的颜色都更深了,许荞仿佛进入了一台只有黑白色的老电视机。
一个人在未知的林子里闲逛是十分愚蠢的行为,许荞早早选定了一棵视野不错的杉树,把自己用绳子固定在树上,等待猎物自己送上门。
等了一整天,随身携带的压缩饼干都吃完了,许荞的视线中终于出现了一小群黑毛尖角猪。
这十几只野猪里大的约莫半米高,脊背高高隆起像座小山包似的,又厚又长的鬃毛简直能把四只短脚盖住。还有几只小的被包围在野猪群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