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锦没说话,柔妮儿有些不解:“陈家大嫂?”
时锦终于能出声,她摇头:“不了。”
柔妮儿很不解:“为啥呢?以前村里都这么干。这样熬完的鸡骨头没味了,才扔给狗呢。”
时锦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而陈家的条件其实也还算不错,毕竟都住县城里了,所以真正的陈家大嫂的记忆里,也并没有这样的记忆。
倒是方菊说了句:“以前没嫁人的时候,村里穷的人家确实都这么干。”
时锦再度拒绝:“咱们现在还没到那个地步呢!不许留!”
随后,她甚至有点不放心,就干脆把大家吐出来的鸡骨头都收起来,然后走远丢了。
这每个人都在嘴里嗦了又嗦的鸡骨头,你告诉我要收起来洗洗,接着熬粥!
时锦光想着那画面,都有点生理性不适应。
太恐怖了。
她忽然就对穷这个字,有了更深的感受。
原来人穷到一定份上,是根本讲究不了的。什么尊严,什么卫生健康……
有人能把自家的鸡骨头熬一熬,那就肯定有人去捡别人家丢出来的鸡骨头熬一熬……
时锦想着,打了个哆嗦,然后几乎是立刻就下定决心:不行,必须多搞物资!以后定居后,也要想办法搞钱!决不能做穷人!
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够倒霉的了。
她不能让自己活得更倒霉!
在回去的路上,时锦还想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为了提高大家对这些事情的讲究,或许应该让大家识字。
不管哪个时代,识字总是好事吧?
最主要的是,孙大夫是大夫。
大夫是要手写药方的,所以孙大夫是识字的。而且字一定写得很好——和现在大夫的龙凤凤舞不同,这个时代大夫的字都很工整。
毕竟药房是药房,大夫是大夫。大夫开的药方,必须得人拿出去,不管到哪个药房,都能认得清楚才行。
时锦没有立刻将这个事情跟大家讲,而是把孙大夫拉到一边去:“孙大夫,我有个事儿想和您商量。”
孙大夫都有些惶恐了:“陈家大嫂,你这样说,是要折煞老夫啊!我现在全仰仗你才能有这口气,你要我做什么,只管吩咐就是了!”
时锦看着孙大夫这样也是无奈:“孙大夫,我是拿您当自家长辈待的。跟您商量这事儿,也是我心里有点拿不定主意。”
孙大夫见时锦的确是苦恼,就问她:“陈家大嫂,你说就是。”
“我在想,如果您每天晚上空闲的时候,教大家识字呢?不仅晚上,其实白天歇脚的时候也可以。”时锦看着孙大夫:“可我又怕……其实学了反而不好。”
有句话怎么说的?
一直在黑暗里的人,虽然很可怜,但如果一直黑暗,却窥见光明后又将其打回黑暗里,才是最让人痛苦的。
孙大夫思忖片刻,说了实话:“倒也不是不行。只要他们肯学,我教一教也没啥事。”
顿了顿,孙大夫又问时锦一句:“陈家大嫂,我想教陈安认草药。你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