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者多劳,这是他们从人类那学到的俚语。
“相比哥布林,座狼更强壮,也更蠢。
“如果说哥布林的脑子只是被哥布林之神亲吻过,那座狼的脑子里应该只有哥布林之神的尿液。
“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究座狼的弱点,然后找到了最简单的破解方法。
“只需要拟态成一头最美的雌性座狼,所有的雄性座狼就都会听我的。
“这个时候,我的拟态技术已经今非昔比,我可以分裂自己的身体,同时拟态成多个物种。
“可又有什么用?我还是迎来了地狱。
“哪怕我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捕猎、水源、地盘。
“没用,完全没用!
“我试图教哥布林耕种,它们把种子烤着吃了一半,把剩下那半埋到一个土坑里。
“我策划了完美的狩猎计划,发起冲锋的时候却发现座狼们在比谁吃屎吃得多。
“即便这样,总有更蠢的蠢货在时刻窥探我的破绽,打算吃了我,似乎这样就能成为新的王。
“所以我拟态成一个强大的巨魔,并以这副身躯统治了座狼和哥布林。
“就这样,终于,我可以歇歇了。
“那天,我变回史莱姆,在小溪边一边啃着苔藓,一边晒太阳,整整一下午。
“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个下午。
“太阳刚从地平线上消失的时候,一个黑影出现。
“透过我的赐福,我能看到他是什么,那是一个高阶恶魔,抬手就能让我灰飞烟灭。
“他说他很欣赏我在森林里做的一切,说我的能力很强。
“他说他有一个任务要交给我——去杀光森林外城墙里面的所有人类。
“我问他,人类只是偶尔来森林外围打猎采药,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笑着说,这是他的个人兴趣。
“我问他,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呢?
“他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我又问他,那如果我不去呢?
“他说,那就将我转化成一个头盖骨上镶嵌着圣徽的亡灵巨魔,让我时刻承受圣光的灼痛,直到时间的尽头。
“我最后问他,要我去攻打人类的城邦,总要给我一点力量吧,魔法、兵器,什么都行。
“他只给了我这个。
史莱姆凝聚成球形,变成半透明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