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徐卉看着对面两人把两根筷子用成了刀叉的模样。左手的筷子用来撑着盘里肥瘦相间的肉,右手的那根则被他们当成了小刀,一点点将边缘的肥肉剔除。她心头一震。
“不合你胃口吗?”徐卉忍不住问。
“什么?”靳杨抬眸。
“看你没怎么动,不如你妹妹吃得香。”
话音刚落,一旁认真埋头扒饭的小姑娘,声音急匆匆地插进来:“他嫌咸的。一会儿给他要杯水就行。”
三人都怔了一下。
这话太自然。
靳杨眸色微敛,没出声。
他私下饮食方面确实格外挑剔。油重的不沾,辛辣的不碰,咸了更是要皱眉。偶尔不得不吃的时候,只好在旁边放一杯水,拿菜过一下。
不知林荞是从哪天起留意到的。怪不得这几次单独吃饭,她点的菜全是清爽的,重油重盐的通通避开。
那杯水,也就从未有机会出现在他手边。
徐卉的笑意却短暂凝滞,只觉得面前几道菜甜得有些苦涩。她与他相识十年,从未听他说过这种细枝末节的偏好。可眼前这个小姑娘,却能自然地脱口而出。
她眼底闪过一丝复杂。
曾经有朋友笑她,说什么时候才能把这株高岭之花采下来,大家都等着喝喜酒呢。那时她只是害羞低头,却在心里笃定:快了。那不是盲目自信,而是十年情谊给予的底气。
大学四年,靳杨是出了名的难接近。那些心怀觊觎的人,无论男女,都被他礼貌却坚决地隔在界限之外。而她,是唯一能长久待在他身侧,甚至偶尔能与他聊上几句心事的,朋友?
毕业后,联系并为中断。她拉了个小群,只有靳杨和高致远。天南海北的生活碎片,常常在群里断断续续闪烁。直到前年,高致远在加拿大定居。熟悉的土地上,能和靳杨现实里有交集的老友,便只剩了她一人。
快三十了,她早过了追求轰烈和虚妄的年纪。爱情在她眼里,早已不再是惊天动地的神话。年轻时或许是烈火烹油,是春水煎茶,是凌晨三点还令人心跳加速的消息通知,是眼泪、争吵、飞奔和回头。可现在,她更在意有没有人为她细心夹起外卖里她不爱吃的葱花,和晚归时的床是否不再冷冰冰的凉。
而眼前这个人,恰好承载了她所有的想象。
他们彼此欣赏,相处自在。她心底的悸动也清晰提醒自己,这不止是是合适,更是真切的喜欢。
辗转多年,她终于落脚在这座城市。如今近在眼前,她甚至觉得,一切本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林荞看着徐卉变幻莫测的脸色,估摸着自己的猜测没错,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她筷子飞快越过茶杯和碗碟,径直伸向左边男人的盘子——
一块晶莹剔透的红烧肉,正被靳杨耐心地分离着。
她手比心快,两根筷子精准叨住了刚剥离下来的瘦肉,嘴角一弯:“谢谢哥哥!”
靳杨愣住了。
小姑娘居然这么自然地夹走他盘里的红烧肉,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她正津津有味地嚼着,肥肉乖乖留回他碗里,好像那原本就是她应得的份额。
味道确实不错。碗底白米裹着酱汁,酥烂的瘦肉里藏了丝丝的甜。林荞眯起眼,很满足。
不知是趁热打铁,还是趁火打劫。她兴致勃勃地追问徐卉,想知道靳杨“很久很久以前”的模样。
徐卉低头摆弄手机,语气却不由自主地带了点自豪:“当年公寓楼下的猫,还记得吗?”她看向靳杨一笑,又转回林荞:“有一次半夜他碰到那只猫,顺手开了个金枪鱼罐头,结果害得它天天凌晨守在我们家门口,整栋楼都被吵得鸡犬不宁。”
“诶?半夜不睡觉还跑去喂小猫?”林荞捕捉到一个奇怪的点。
“因为那年正流行Pokemongo。。。”靳杨感叹了一下,“过去这么久的事情,你还记得挺清楚。”
“当然记得啊!”徐卉抢先接上,“我还多亏听你的建议,选了纳闷超好过的选修。”
林荞拿筷子搅了搅米饭。
又有点后悔开始这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