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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东南西北(第1页)

国王的信使走了,就像一阵卷著尘土的旋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那匹神气活现的白马,马蹄在青石板上敲出的“嗒嗒”声,仿佛还在广场上空迴响,可人影早已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广场上,那股被王室威严压得死死的空气,就像烧开了的水壶盖子,“嗡”的一声就炸开了。镇民们乱作一团,议论声、惊呼声、孩子的哭闹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煮沸的杂烩汤。

他们搞不懂“国王北巡”到底意味著什么,他们只知道,大人物一来,倒霉的总是他们这些在地里刨食的泥腿子。

大骑士来的时候是如此,新领主刚来的时候也是如此。

若是大人物心善,愿意为领地做些什么,像是伊万和老禿头这样的,他们的日子倒还好一些,可若是一个过的不好的,那么日子便会难过一点。

而那些嗅觉最灵敏的,永远是像阿尔宾这样,一辈子都在夹缝里討生活的商人们。

阿尔宾几乎是在信使那匹白马的屁股刚消失在视野里时,就已经手脚麻利地收拾好了自己的货车。他那双总是眯缝著、精明得像老鼠一样的眼睛里,此刻闪烁著贪婪与恐惧交织的光芒。

“走!赶紧走!”他对著自己雇来的、还在发愣的帮工低吼。那帮工是个瘦得像豆芽菜的半大孩子,被他一吼,嚇得一个哆嗦,手里的陶罐差点摔在地上。

“老板,这……这就走了?咱们的香料还没卖完呢……”

“卖个屁!”阿尔宾唾沫横飞,压低了声音。

但凡是这种时候,这种有事情的时候,谁他妈要在这里待著?赶紧跑,跑远了才能躲过事情。

而且,他可是要赚钱的!

“天要变了,你懂不懂!国王要来,这消息就是金子!是能换命的金子!你还想著你那几包破香料?赶紧把车赶起来,晚一步,这金子就成石头了!”

他知道,在这片北方的土地上,消息就是最值钱的货物。

一个刚刚经歷过血洗、连领主都换成了一个奶娃子的地方,突然要迎接国王的巡视,这里面的油水和门道,足够让沿途那些领主老爷们掏空钱袋子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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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宾的货车“吱呀”作响地驶出了黑森林堡,沿著那条被新领主拓宽压实的土路,心里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平坦。

这钱要去哪赚?

不知道,但先走走看吧!说不得赚到了呢。

……

咕嚕野猪岭。

这名字的由来简单粗暴,因为此地的领主,瓦勒留斯男爵,长得就像一头被养得膘肥体壮的野猪,而且他最爱吃的,就是涂满了蜜的烤猪蹄。

人们私下里都叫他“猪崽男爵”。

野猪岭的城门一如既往地懒散。

两个卫兵歪歪扭扭地靠在门垛上,身上的锁子甲因为常年不擦拭,已经锈成了一片暗红色。看到阿尔宾的货车,其中一个打著哈欠,用长矛的末端不耐烦地敲了敲地面。

“过路费,十个铜板。车上的货,抽一成。”那卫兵眼皮都懒得抬,声音含糊不清,仿佛嘴里含著一块石头。

阿尔宾心里骂了一句“该死的吸血鬼”,脸上却立刻堆起了最谦卑的笑容。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沉甸甸的小钱袋,里面不多不少,正好是二十个铜板。

“大人辛苦,大人辛苦,”他点头哈腰地递过去,“这是孝敬您二位的酒钱。小人有天大的消息,要立刻稟报男爵大人!”

他要卖消息。

当然,他没敢去找那些可怕的伯爵子爵,他只敢来找这种骑士阶层的男爵。

骑士嘛,他见得多了,黑森林就杀了三十多个,魔兽潮他也见过了,那些骑士的小孩子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这样想著,阿尔宾腆著脸看著这些卫兵。

那卫兵掂了掂钱袋,脸上的表情才好看了一些。他用下巴指了指城堡的方向:“算你识相。去吧,男爵大人这会儿应该正在用午餐。”

阿尔宾赶著车进了城,一股混合著牲畜粪便、劣质麦酒和常年不清理的下水道的酸臭味扑面而来,让他差点吐出来。

街道坑坑洼洼,污水横流,与如今黑森林堡那乾净整洁的样子相比,简直像是两个世界。

他可算是懂老禿头和那个新来的小男孩,为啥非要整治卫生了,要是他当上爵士,他肯定也选择乾净的地方。

他被领到了瓦勒留斯男爵的城堡大厅。

与其说是大厅,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餐厅。

长长的橡木桌上,杯盘狼藉,啃得乾乾净净的骨头堆成了小山。七八个衣著暴露的女奴隶跪在桌边,有的在为大口咀嚼的骑士老爷们斟酒,有的则像狗一样,用舌头舔舐著掉在地上的食物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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